1993年合作社法令 年尾向國會提呈修改 | 中國報 China Press

1993年合作社法令 年尾向國會提呈修改

韓查再努丁(面向鏡頭者)主持國家合作社協商理事會會議。
韓查再努丁(面向鏡頭者)主持國家合作社協商理事會會議。

(吉隆坡10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長拿督斯里韓查再努丁指出,國家合作社將在今年尾向國會提呈,修改1993年合作社法令,以重整合作社律法連帶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及轉型。



他說,若修改1993年合作社法令,讓合作社以分層式操作,委員會也能根據律法對不同階層的合作社進行監督,以讓合作社能迅速發展。

“合作社將根據財務業績、行政能力及誠信經營,評估各個表現后才分階層。”

他指出,修改法令主要是希望合作社能自律、自覺及自力更生,擁有較好自我管理能力的合作社,不僅是品質保證的代表,也能提高人民對合作社的信任。



他補充,截至去年年尾,合作社的資產總值1232億7000萬令吉,獲利達335億6000萬令吉,約有1萬間合作社註冊。

韓查再努丁今早主持國家合作社會議后,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出席者包括貿消部秘書長拿督斯里惹米沙烈,及合作社理事會成員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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