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拐走11岁女童案 收留非法女佣将被对付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女佣拐走11岁女童案 收留非法女佣将被对付

莫哈末阿兹林(右)在副警区主任李瑞铭警监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莫哈末阿兹林(右)在副警区主任李瑞铭警监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梳邦再也11日讯)收留非法女佣,有罪!



警方警告,收留或聘请非法女佣,等同窝藏非法外劳,被查获将被对付。

梳邦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阿兹林助理总监,今午在警区总部召开记者会时,以该区早前发生“印尼女佣拐11岁女童”案为例子,指该名“好心”收留在路边碰见的印尼女佣的巫裔男子,将被当局援引移民局法令第58条文(窝藏非法外劳)对付。

女童自愿跟女佣离家



他说,至于该名被指拐带男子11岁女儿的印尼女佣,经过警方调查后,发现是女童自己跟她离开住家,不涉及绑架和拐带成分。

“这名女佣已经在昨天被警方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没准证下入境)提控,并被法官裁判罪成,监禁1个月。”

此案于上个月19日清晨5时30分,在梳邦再也SS19/1G一间住家被揭发。

一对巫裔夫妇先在梳邦再也梳邦百利广场外的一个巴士站,遇见一名在徘徊的印尼女子,于是好心将她带回家收留。

不料这名女子却被指恩将仇报,带走好心夫妇一名11岁并患有读写障碍的女儿,所幸警方在案发17个小时后逮捕该名印尼女子和寻获女童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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