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長:適合地點擺攤子
在芙蓉各地區,尤其是花園住宅區一帶,不難見到路邊攤子的蹤影,這些路邊攤子的小販,有的白天是有正業的,但為了讓生活過得更好些,晚上才出來擺攤做生意,增加多一份收入。
賺錢無可厚非,但教人質疑的是,這些路邊攤子到底有沒有合法營業執照?
路邊攤子主要是售賣食物為主,如果沒有做好善后工作,難免會污染地方上的環境清潔,這對當地居民或商家是不公平的。
而且,如果攤子白天沒有移走,直接擺放在路旁,也有礙市容,這對美化市容是一大打擊。
所以,市民往往會心生疑問,為什么這些路邊攤子可以越開越多,它們真的合法嗎?如果沒有執照,為什么地方政府卻沒有採取對付行動?
如今,森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開口了,他指示地方政府必須擬出一份指南,闡明小販可以營業的地點,不可在不適當的地方如安全島、泊車位處開攤做生意,這會為人民帶來不便。
“同時必須與執法單位如警方開會協調,告知這份指南所注明的可營業地點。”
大臣的用意,是要規劃好路邊攤子的作業地點,不再任由小販隨自己的喜好,隨意找個地點來擺攤做生意,這項建議是值得支持的。
但更重要的是,一旦指南落實,執法單位必須依指南展開嚴厲的取締行動,如果在一些不適合地點,仍可看到路邊攤子的存在,有關指南等于形同虛設,這將會令人民對政府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