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枝:无弦琴── 不能阻碍读者知的权利
在报社当通讯员的那几年,国家独立没多久,政治处于早期成长阶段,尤其是自认处于受打压的政党工作者,有特别敏感的反应。
为了一件争议论题,一家当时销量排前位的华文日报记者,在编写几篇政党报导,文字令一个过敏的政党觉得这家报纸,至少是执笔的记者可能偏帮了另一个政党,结果演变成双方不让步的纠纷。
记者受了政党人士带恐吓性言语威胁,几家报纸的记者达至一项反抗协议,在一定期限内,政党方面若不向记者作出道歉,各报就在一定的期间内,不报导这个地区这一党的消息。
这种报社联合起来杯葛跟记者发生争执的政党、社团或个人的新闻报导,在我初入新闻界的那时期,是常有的事。
政党有自己高傲的自尊要守,当然不会向记者说声对不起,真的进入了杯葛状态。
我完全没受过新闻专业训练,不知道杯葛是不是新闻工作者可以随意使用的权利,当时只觉得跟记者过不去的是政党跟记者之间的事,如果不报导,公众知的权利受阻,这不是记者的职业行为。我叫政党把新闻稿直接交报社发表,用意是在维护读者利益,这是我的准则。
————我的记者日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