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多层关系 隐藏真正拥有人身分
(香港11日综合电)巴拿马档案揭露不少离岸公司的幕后股东和董事,其中部分离岸公司的股东或董事,实为另一离岸公司,结果其真正拥有人仍难以得知。
《明报》报导,在英属维珍群岛(BVI)开设公司,公司的董事可由人或具法人地位的公司担任,情况与大马注册公司相若。
《明报》发现一间名为Parkridge Limited(以下简称Parkridge)的离岸公司在非洲塞席尔共和国注册,曾分别担任多间港澳名人持有的离岸公司董事,不过档案无披露各间公司之间是否有关。
《明报》又发现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曾代表Parkridge签署一份董事请辞信,揭示Parkridge的角色。
该档案显示,Parkridge辞任BVI公司“Tramont International Ltd.”的董事,公司由两名中国人持有。
档案指,Parkridge担任董事期间,并未参与有关公司的任何交易、合约或收购任何资产及负债,亦未有委任其他董事及行政人员。
另外,Parkridge为另一间离岸公司出任董事时,曾签了一份同意书,表明Parkridge不会就担任该离岸公司提出任何索偿。
Parkridge在巴拿马档案中未有揭露谁是股东,只能从档案中得知28人共同担任董事,其中4人拥有巴拿马护照。
不利于业务安排
有熟悉离岸公司服务的律师指,离岸公司隐藏背后股东身分的方法只得一个,就是透过多重的离岸公司以隐藏身分,令离岸公司的网络错综复杂。
但他认为,这样的处理手法可谓已经不合时宜,多重的离岸公司虽可隐藏背后股东,但不利于为离岸公司业务上作出安排,加上近年世界各地对离岸公司的监管收紧,故多重隐藏的做法未必可有效运作离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