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各界停止抨擊 競智董家協力挺校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促各界停止抨擊 競智董家協力挺校長


(本報楊秀蓮攝)
(蒲種12日訊)鬧得沸沸揚揚的“校長鞭打沒帶《大拇指》晨讀本學生風波”,雪州蒲種競智華小學校董家協成員今日站出來“力挺”校長,希望張亞蓮校長繼續掌校。



該校董事長拿督黃福安和家協主席謝珊珊帶領眾董事與家協理事,召開聯席記者會,澄清和駁斥近日來,有家長對該校和校長作出的種種指責。

有關校長打學生風波源自學校晨讀活動,有學生在4月28日(週四)的第2次休息節後,因沒有帶《大拇指》,遭校長打手心而鬧大。

黃福安說,希望經過今次澄清後,此事能告一段落,各界停止對競智華小和校長繼續作出不公平的抨擊。



他說,董家協在事發後,於5月3日(週二)展開內部調查,6日召開緊急會議,綜合各造意見和看法及釐清事件來龍去脈後,今日向外界作出澄清和解釋。

傳言不實

他說,經內部調查,證實校長確實有打沒帶《大拇指》晨讀刊物的三年級學生的手掌心一下,董家協已針對此事給予校長適當勸告。

“但外傳校方剝削學生下課休息時間、校長鞭打沒有購買大拇指的學生、校長強迫學生購買大拇指,及校長在全校學生面前公開打學生的事件,都不確實。”

黃福安說,競智是經過7年努力下才從彭亨遷校到蒲種,解決區內過去多年來華小學額不足,每年不少新生被派到蒲種區外華小就讀的問題,也解決許多家庭的額外經濟負擔。

他希望家長愛惜及珍惜學校,以真誠及建設性的心態幫助學校。

他說,董家教協會致函教育部,表達支持校長繼續掌校的意願。

校方沒接投訴孩子被打

黃福安說,事發至今,校方沒有接到任何家長到來投訴孩子被打,同時無法證實,報章上出現的4名手心被打傷的學生,是否是競智的學生,因根據手心照片,背景皆不同,且迄今也沒有家長上門來投訴孩子被打傷。”

他說,校長也承認本身犯上技術上的錯誤。

謝珊珊:未接教局調查報告

競智家協主席謝珊珊說,董家協於5月3日召開緊急會議時,有5名教育局官員到來學校,調查校長打學生事件,唯仍未接到當局調查報告。

她說,董家協在5月10日在縣教育局安排下,與約20名涉及沒有晨讀讀物《大拇指》而被打的學生家長,大家在和諧氣氛下會面及交流,家長也提出了日後若再有發生類似問題,校方給予學生一次機會和勸告。

“在報章上對該校和校長作出公開抨擊的4名家長,只有一名家長的孩子因沒帶晨讀讀物被鞭打,我們有邀請該位家長出席交流會,但該家長沒有出席,校方會再聯絡對方,聆聽意見。”

她說,家協也會建議是否邀請該3名孩子沒涉及事件內的家長,出席下個見面會。

出席聯席記者會的董家協成員包括署理董事長陳亞蔭、董事財政拿督李桂芳、副董事劉有福和拿督梁恆生、董事趙啟興、盧家昇和溫文晶、家協財政陳威岳、理事賴秋梅、周月春、蕭偉耀和楊奕楠。

學生上課吵鬧發信規勸

謝珊珊說,校方逼學生簽“悔過書”事件的起因是一名剛執教的國文老師,因一些學生常在他教課時,在課室內吵鬧,影響教學,因此校長要求副校長處理。

“據瞭解,這10名在國文節吵鬧的學生是四年級生,他們是在4月29日收到悔過書;不明白那些家長為何遲至兩天前(10日),才針對悔過書一事拉橫幅抗議。”

她說,這些學生已不是第一次在該老師教學時嬉鬧,校方也多次勸告,屢勸不聽下,唯有發出悔過書。

“悔過書的目的是要提醒和勸告這些學生,上課要認真,尊師重道,聽老師講課,勿打擾其他同學上課,其實是出於一番好意,希望家長可以配合,才會要求學生把悔過書拿回去給家長簽。”

她說,迄今沒有任何家長針對此事件向校方投訴,只有拉橫幅的其中一名家長多次來學校瞭解孩子的情況,與校方進行討論。

“這僅屬個別案件,相信老師也明白該悔過書沒有任何法律效應,目的只是為警惕學生勿重犯,並不抱有任何恐嚇;至於日後會否繼續發出悔過書,交由校方行政內部決定。”

董家協針對校長打學生事件傳出的各種流言解釋

1.校長於4月28日(週四),在第2次休息節後,在學校門廳鞭打沒帶晨讀讀物《大拇指》的三年級學生手掌心,各一下;經董家協內部調查後,證實家長舉報屬確實。

解釋:校長懲罰學生是學校用《大拇指》作為晨讀讀物已兩個多月,負責老師在每次晨讀時會提醒有購買的學生,在下次晨讀時記得帶來,但仍有很多學生常忘記帶。

所以校長認為應該懲罰,希望通過處罰讓學生謹記自己責任,且認真學習,校長是有打學生手心一下,但完全沒有要傷害學生意圖。

2.校方剝削學生的休息時間,是不確實的。

解釋:學校沒有剝削學生的休息時間。教育部規定的休息時間只有20分鐘,學校安排晨讀於20分鐘休息時段後,以10分鐘舉行晨讀,請各界停止抨擊學校剝削學生的休息時間。

3.校長鞭打沒有購買《大拇指》的學生,是不確實的。

解釋:所有被打的學生,有記錄證明已購買《大拇指》。因此說校長打沒有買大拇指的學生,是惡意的指控。

4.校長強迫學生購買《大拇指》,是不確實的。

解釋:《大拇指》是課外刊物,向來學生自由選購。採用《大拇指》為晨讀讀物,是經過教務會議議決和三語小組開會決定採用,而非由校長指示。

今年的家教大會上也通過,校方可以讓學生自由購買。所以強迫學生購買大拇指,是不成立。

5.校長在全校學生面前公開鞭打學生,是不確實的。

解釋:事發現場是在學校的門廳,當時只有三年級的學生在場,校長不是在周會或全校學生面前打學生。

說這件事造成全校學生恐慌,或全校學生有陰影,是不確實的。

校長在執行懲罰學生的過程中,是犯上一個技術上的錯誤;居於這點,董家協已給予校長適當的勸告。

6.撤換校長是全體家長的意願?

解釋:在報章上看到的4名堅持要撒換校長的家長中,只有一名家長是因為孩子沒有攜帶《大拇指》參與晨讀而被打。

但這4名家長堅持要撤換校長的意願,並不能代表全校家長的意願。整個事件的演變,校長是在愛護學生,勸導學生勤讀課外讀物心切而處罰學生。

所以是否應該因為校長善意的懲罰學生,而被調職?

7.校長造成學生手掌嚴重受傷?

解釋:校方是從報章得知,有學生在這起事件中受傷。到今天只有一對家長到學校和校方瞭解情況,沒有其他家長前來和校長理論,也沒有學生投訴自己被打至嚴重黑青。

所以至今,還不知道受傷的學生是誰,也沒有機會和其父母道歉。

我們對其他沒有牽涉其中的家長,不事先前來學校和校方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就在報章渲染此課題,感到失望。

8.家長投訴程序

解釋:家長如對校方有不滿,第一步應該先向校方瞭解,並把書面投訴交給校方或家協,下一步才是到縣教育局,然後才到州教育局,最後是到教育部投訴。

9.校方已會見被打學生的家長

解釋:校長、董事部代表、家協代表在縣教育局局長莫哈末拉茲(Mohd Radzi)主持,及學校領養警官嘉斯曼見證下,於5月10日與牽涉被打的學生家長交流,共有20名家長出席。

遺憾的是,聲稱被打至受傷,或上書到教育局投訴的學生家長沒有出席。

見面會在和諧氣氛下進行,家長們也有提出正面兼建設性提議和回饋。

有出席的家長都認為,沒有必要把這件事鬧得這么大,而且官員也有在交流會上解釋校長的權限和處罰學生的條規,大多數家長聽後都能夠接受,整個見面會,雙方達到共識,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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