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嚴懲強姦犯 出獄後須腳繫晶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印尼嚴懲強姦犯 出獄後須腳繫晶片

(耶加達12日綜合電)印尼強姦犯將面對嚴厲懲罰,除了受閹割,出獄后腳上需繫晶片受監視。



印尼人力和文化發展統籌部長馬哈拉尼說,在週三由總統佐科威主持的一個特別會議上,政府同意對強姦犯施重罰。

網絡媒體引述馬哈拉尼說,強姦犯扣繫晶片,方便對其進行監視,社會人士將可辯認他們曾是強姦犯。

她說:“在特別會議上,議決保護兒童與嚴懲性侵罪息息相關,因而政府將援引總統命令層級的代行條例(Perpu),對有關罪犯處最高刑罰20年監禁。”目前對強姦犯的最高刑罰是不超過10年監禁。



馬哈拉尼指出,除了除了受閹割和扣繫晶片,強姦犯的身分也將公布。

她說,總統佐科威要重重懲罰強姦犯,以證實其對保護婦女,特別是女童的承諾。

與此同時,司法和人權部長勞利表示,對強姦犯實施的是化學閹割。罪犯獲釋后,在其腳上繫晶片以進行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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