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宣判,5名被控策劃及恐襲吉隆坡娛樂場所與首相官邸,欲在國內製造混亂的巫裔男子,其中4人罪名成立,分別判處監禁20年及25年。
基于第3名被告在被逮捕時尚未成年,法官必須先得到社會福利局報告,才能做出裁決,因此擇定此案在本月27日裁決。
被告家人聞判后,在休庭時抱著被告失聲痛哭,享受最後相聚時光。
被告是在2015年5月20日被控上加影推事庭,案件在同年7月3日移交高庭時,他們否認有罪。
控狀指出,5人于2015年4月24日晚上7時至25日凌晨1時,在雪州烏魯冷岳地區密謀恐襲,觸犯刑事法典130G(a)條文(煽動或支持恐怖活動)及刑事法典120B(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