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撞死違規過馬路老嫗 死者女兒求情促輕判
(新加坡12日訊)八旬老婦違規過馬路,被中學女老師開車撞死,死者女兒今早到法庭通過主控官為女老師求情,表示已原諒對方,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希蒂愛娜(25歲)去年4月27日下午3時40分,在武吉巴督東6道開車朝往武吉巴督西6道方向,靠近武吉巴督22街第201座組屋出車禍。
根據案情,被告要轉換車道至右轉車道時,忽然看見83歲的死者陳寶群從她的左邊疾步走到右邊。
罰萬2吊銷執照兩年
當時,被告駕駛的轎車距離死者僅10米遠。儘管她已馬上煞車,還是撞倒死者。被告立刻下車查看並傳召救護車和報警,救護人員趕抵後,當場宣判死者死亡。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身體多處受傷,是導致她死亡的原因。
被告的轎車也受損,擋風玻璃破裂、右前方的車頭燈被撞碎,防撞桿也脫落了。
被告因為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控上法庭。
死者的五六名家人,今早到庭上聽判決。
控方在陳詞前告訴法官,死者的家人表示,他們理解這是一場意外,被告也很年輕,家人已原諒她,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陳詞時也指出,死者在案發時違規過馬路,不反對判被告罰款。
法官則說,不是每一起這類案件都必須坐牢,法庭必須仔細審查才能下判。
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酒駕或超速駕駛,而老婦違規過馬路使自己安危受到威脅。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當時若更專心開車,也許能更早發現死者,因此最後判被告罰款4000元(1萬2000令吉)和吊銷執照兩年。
提早離校卻釀意外
陰錯陽差!女老師比以往更早離開學校,豈料釀禍。
被告律師為她求情時透露,被告是學校交響樂隊的負責老師,交響樂隊每週一本有練習,由於有考試,週一的練習時間延後至週四。
被告比往常更早離開學校。沒想到,卻因此遇到過馬路的老婦,並因疏忽導致死亡車禍。
被告單身需奉養父母
律師說,被告沒案底,目前單身,與父母同住。她的56歲父親最近被裁員,母親是家庭主婦,所以被告擔起養家的責任。
他感激控方為老婦的家屬傳話,並表示被告為自己的行為深感抱歉,她已吸取寶貴的教訓,迄今還做惡夢,腦海仍閃現車禍的畫面。
律師說,即使和他討論案件時,被告還是會落淚,可見她大受影響。
報廢轎車不再駕車
被告在車禍後把車處理掉,從此不再開車。
雖然法官昨天才吊銷被告的駕照,但被告自去年4月以後就決定不再開車。她將汽車送到廢車處理廠後也沒買新車。
律師說,案發時沒有目擊者或閉路電視,全靠被告給警方的口供還原案發始末,可見她在調查期間非常合作。
法官下判後告訴被告,希望吊銷執照的時間能讓她克服這起事件的陰影,再重新學習,做個更好的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