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强奸14岁亲女 狼父坐牢40年打30鞭
(双溪大年12日讯)一名育有8名子女的36岁狼父,向双溪大年地庭承认3项强奸14岁亲生女儿罪后,今日被判坐牢40年兼鞭笞30下。
被告(故隐其名)是在本月2日落网,他于昨日被首控上双溪大年地庭时即认罪,但法官维再耶叻丝米将案展今日宣判。
被告闻判后,神情自若,镇定地让庭警押走。
被告来自吉打瓜拉吉底,是一名劳工。他共面对3项强奸同一名亲生女儿的罪名。
没聘律师抗辩
首及次控状是指他在2015年5月初及5月底,在其住家女儿房间内,数度强奸当时仅只13岁(现年14岁)的亲生女儿,触犯刑事法典376条文。
第三控状则指他在今年4月3日凌晨6时,在吉打瓜拉吉底一油棕园内,再度强奸上述同一名女儿。
此罪最高刑罚是高达30年的终身监禁,并可另加鞭刑。
被告对3项控状皆承认有罪,地庭法官维再耶叻丝米宣判被告每罪需坐牢20年兼鞭10下,不过,首及次项罪刑可同时执行,第3项罪刑刑期,则必须在首及次项罪刑刑满后才算起。
法官同时也准许其刑罚可从今年5月2日被捕日算起。被告没请律师抗辩,案由依莎慕妮拉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