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告記者失敗
(北京訊)中國歌手汪峰不滿被媒體稱呼為“賭壇先鋒”,去年4月控告中國記者卓偉侮辱誹謗。法院判決指出,雖然汪峰自稱在中國沒有賭博,但不否認在境外賭博,駁回汪峰上訴。
北京晨報報導,中國記者卓偉2015年4月20日在個人新浪微博分享“全民星探”所發布“章子怡汪峰領證蜜月會友婦唱夫隨”文章,並將標題改為“賭壇先鋒我無罪,影壇後媽君有情”。
汪峰認為,卓偉未經調查、核實,在個人微博上以“賭壇先鋒”侮辱誹謗,公然損害汪峰人格和形象,嚴重侵犯汪峰的名譽權,要求卓偉刪除涉訴微博,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200萬(約124萬令吉)。
原法院審理後,認定名譽侵權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對汪峰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汪峰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市三中院,要求撤銷原判。
法院判決認為,汪峰雖辯稱在境內未參加過任何能夠認定為賭博的活動,但並不否認在境外參加過賭博娛樂活動;此外,涉案微博的內容及相關連結頁面中並未有與“賭壇先鋒”相關的論述;再者,“賭壇先鋒”措辭雖然尖銳,但仍在個人主觀感受範圍內,而非帶有惡意的侮辱。
對汪峰狀告“中國第一狗仔卓偉”(微博暱稱)名譽權糾紛案,北京市三中院終審判決認定,卓偉不構成對汪峰的侮辱及誹謗,駁回汪峰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