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烟霾问题新国召没出席 印尼董事被发逮捕令
(新加坡12日讯)印尼董事因公司涉及跨境烟霾问题被环境局传召会面,但他入境后却未如期赴会并已离境。环境局已获得逮捕令,若该名董事再入境,可被当局逮捕。
《联合早报》报道,这是政府落实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以来,第一次发出逮捕令。
环境及水源部长马善高上月透露,环境局曾在这名印尼公司的董事入境新加坡时,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令向他发出正式通知,要求他提供资料以及安排会面以协助调查。
未按时与当局会面
环境局昨天发出文告说,该名董事未按时与当局会面。
“环境局已取得法庭的逮捕令,确保他再度入境时按时赴会。这意味这名董事一旦入境,环境局工作人员可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令逮捕他,以展开调查。”
为了解决烟霾问题,政府前年9月通过跨境烟霾污染法案,赋予政府权力,起诉造成烟霾的业者。
根据法令,新国可对付造成跨境烟霾的种植商或林业公司,不论它们是否在新加坡上市,或在新加坡有没有办事处。一旦被定罪,涉及的公司必须按新加坡空气处于不健康水平的天数支付罚款,最高200万元(6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