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被起訴 涉國家秘密等3罪
(北京13日綜合電)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被起訴。當中受賄罪可被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嚴重者甚至可判死刑。
《新華社》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近日,該分院透過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起訴令計劃。
起訴書指控,被告令計劃利用其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主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情節嚴重;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香港《東網》報導,受賄罪的量刑主要以受賄金額及案情作為標準,當中如個人受賄金額達10萬元人民幣(約6.2萬令吉)以上,將被處10年以上的有期或無期徒刑,並沒收財產,嚴重者甚至可被判死刑。早前曾有海外傳媒報道,令計劃的受賄金額為1.3億元。而非法獲取國家機密及濫用職權兩罪,則最高可被處3年至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