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買屋.沒收訂金 要另罰款須看收據
付了購屋訂金,可是欲取消買賣,訂金是否取不回?
⊙劉小姐指出,她不久前透過房產經紀訂購一所60多萬令吉房屋單位,可是後來因家裡出了狀況,所以必須取消買賣。
她說,由始至終,她不曾簽過任何文件,只有在付訂金的時候簽過訂金的單據。
她指出,她付了5000令吉訂金,銀行也批准了她的貸款,不過她未曾簽任何合約。
“房產經紀告訴我,若要取消買賣,除了不能取回訂金,我還得額外付房屋價格的1%,作為罰款。”
劉小姐想知道,房屋買賣是否也有這樣的程序,若要取消買賣也得付罰款?
★林若輝律師
一般上,若房屋買賣取消,客戶早前所付的訂金是會被沒收,不能取回,卻沒有規定購屋者必須另外繳罰款。
雖然劉小姐還未簽署任何合約,可是關鍵就在付訂金時的收據,是否有註明這樣的罰款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