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鼓手 揚言再告團員
報導:覃小萍
攝影:李志強
本地馬來搖滾樂團Search鼓手耶欣阿曼(Yazit Ahmad),日前報警指控4位團員失信風波繼續延燒,耶欣在12日記者會上不僅堅拒在48小時的時限內向團員們作出道歉及銷案,反而揚言將在記者會結束后,再度前往警局報案,擬向4位團員提出另一項控訴!
(吉隆坡訊)被喻為馬來樂壇天團的Search共有5位團員,包括主音艾美(Amy)、吉他手小子(Kid)和諾訂(Nordin)、貝斯手納錫爾(Nasir)以及鼓手耶欣。5子不和內情隨著耶欣本月4日前往旺沙瑪朱(Wangsa Maju)報案而浮上檯面。耶欣指控Search 4子私吞了他應該獲取的35週年演唱會之酬勞,同時亦指稱他在追討該筆款項時,遭受艾美妻子斥責和辱罵。
艾美等人在11日開辦記者會澄清,指該筆7萬5000令吉並非他們的演唱會唱酬,而是演唱會宣傳活動的經費,直指耶欣已接獲演唱會主辦單位Afjet Sdn Bhd支付的1萬令吉。
4子要求道歉銷案
艾美等4子聯同律師在該記者會上向耶欣提出必須在48小時內,就他指摘Search失信的舉動作出公開道歉和銷案,否則將對他採取法律行動。
Search原定計劃于8月30日在Litar Antarabangsa Sepang(SIC)舉辦樂團成軍35週年演唱會。54歲的耶欣表示,自從他患上腎病后,團員們就似乎把他排擠出團,包括35週年演唱會也只有4子與主辦方簽署合約。
被詢及是否會在48小時內道歉和銷案,耶欣堅決地說:“我無須道歉!我不但不會撤銷報案,我還會在記者會結束后,第2度去警局向Search作出另一項投報。”
唯他說目前尚在遵循法律途徑,故暫時不能透露其最新提控的內容。他在好朋友阿斯哈納西爾(Ashaari Mohd Nasir)和律師賽夫特蘇古利(Saiful Dzulhelmi Zulkufli)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根據我調查所知,他們已經在去年12月25日就獲得演唱會30%的首期酬勞,即7萬5000令吉,而他們4人每人共分得1萬8750令吉,但是我卻分文未獲!
如果這筆錢真的是用作演唱會宣傳活動,為什么支票是以他們個人名義發出呢?何況演唱會促銷宣傳的工作一向是主辦方負責,為什么會變成表演者的職責?這完全不合邏輯!”
他坦承在今年3月有接受主辦方支付給他的1萬令吉,“我當時以為這筆錢是首期的酬勞。可是經過我多番探詢才得知,他們其實已接下7萬5000令吉的款項。”
辱罵?為什麼不報案?
針對耶欣指控艾美妻子諾哈妮珊哈山(Norhasniza Hassan)辱罵他,諾哈妮珊反駁是耶欣先口出不遜才與他爆發口角,但耶欣對此回應說:“如果是我先辱罵她,為什么她不去報案?”
耶欣一再強調他從未污衊過艾美,也不曾作出傷害Search樂團名聲的事情。他說:“我是80年代一手成立Search樂團的創始者,Search樂團就等于是我的命脈。”
他說是他親自把Search 4子招入樂團,大家曾經同住一屋簷下、共同挨過吃快速麵充饑的艱難日子,但他生病之后就逐漸不再受到他們的尊重。
他坦言對這4位團員的態度非常失望和難過,因此他已經做好一切準備與他們對簿公堂。至于會否選擇與其他4子達成協議庭外和解,他表示他一向保持開放態度,故此才會在報案前多次聯絡4子商討相關事宜,“只要他們的態度誠懇,我是很願意跟他們會面。”
同台?沒有意思了
有媒體問及Search團員發生內訌之后,耶欣是否願意與其他4子同台演出呢?
他直言,自己經過此次糾紛已覺心灰意冷,“我不是偽君子。大家心中已有芥蒂,同台“面左左”沒有意思。不過就算我沒有參與演出,我仍然有權力獲取我應得的款額,因為我還是Go Search公司的董事!”
剛過的5月11日是耶欣的54歲生日,其妻女與一眾朋友在記者會后送上蛋糕為他補慶生日,其妻子更一時感觸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