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公市租攤做生意 官員取締扣捕46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外勞公市租攤做生意 官員取締扣捕46人

執法人員點算外勞時,不少雇主在一旁圍觀。
執法人員點算外勞時,不少雇主在一旁圍觀。

(怡保14日訊)外勞向本地人租借批發公市內攤格經營生意,今晨遭接獲投訴的移民局官員取締,其中兩名外勞逃跑躲避時跌傷,造成頭部及下頷流血。



霹州移民局今晨4時,在霹州移民局副主任沙曼里扎及執法組組長萬阿末布瓦率領65名官員前往華林市批發公市,扣捕45名男外勞及1名女外勞。

由于事發突然,當執法人員抵達公市時,該處工作的外勞及雇主措手不及,2名逃離不果反受傷的外勞,過后由執法人員協助現包紮傷口。

沙曼里扎說,執法人員在次行動檢查50名外勞,扣捕了46名外勞;其中5名來自孟加拉、柬埔寨、印尼、泰國的男女外勞,因觸犯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39b濫用准證條文而被扣;其余16名緬甸、11名越南、12名孟加拉、1名印尼及1名印度外勞因無法出示准證而被扣14天,以進一步調查。



僱主受促參與外勞重聘

沙曼里扎說,內政部已于2月15日起開放“外勞重聘計劃”,例如工作准證逾期、已轉換雇主、持旅遊簽證前來工作或已逾期的案例都可前往指定的中介公司申請該計劃,當局將重新檢測文件,准予雇主申請重聘。

他說,雖然當局已宣布該計劃多時,但甚少雇主參與,雖然雇主與外勞皆會被罰款,但在這期間,雙方各只需繳付10%罰款,即原本將受罰5000令吉的雇主,只需付 500令吉罰款;外勞則罰款300令吉。

他指出,持聯合國難民署證件進入我國的羅興亞難民不允許在我國工作,執法時若遇到羅興亞難民,當局會先以護照及難民證件作準,再向特別單位請示如何處置觸法的羅興亞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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