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素燕:不能以权威要孩子屈服
──专题作者
让学生写悔过书、同意书,原来是我国学校一种传统文化,我国学校数十年来都让学生做这种事。
近年不只学生做错事要写悔过书,考试之前也要签署宣誓书。
不只学生要签,家长也要签。
学生要承诺达到设定的考试目标,家长则要承诺关注孩子学业。
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有一定责任,家长则有监督孩子学习的责任,但是,不管学生还是家长,未必时时刻刻抱持这种自觉。
校方这种做法,算是提醒学生和家长履行责任?
是否所有家长和学生都接受这种做法?他们是否自愿签写这种同意书?这种同意书有何成效?值得探讨。
“我XXX,从今天开始,不会在上国语课时吵闹,星期五也会尊重老师,如果没有遵守,愿意受到处罚。”──这是蒲种竞智华小家长出示的孩子“惩罚同意书”内容。
许多人觉得做错事就要认,认了就要罚,罚过就改,这种悔过书没有什么大不了。
尊重与否个人意愿
现在的孩子不可鞭打,如果写悔过书都不可以,怎样教育?
问题是,这种权威做法,能否让学生信服?
以尊重或尊敬老师来说,学生是否尊重或尊敬老师,是出自个人自由意志。
如果他打从心底不尊重老师,就算逼他写“宣誓书”,他只会虚假尊重老师,有何意义?
体罚学生、要他们写悔过书,与其说是一种教育手法,不如说是“怎样让学生服从”、“怎样控制学生”的手法。
如果我们要办的是生命教育,而不只是升学、生计或生存之道的教育,多花一点心思时间在孩子身上是必要的,不能只靠权威让孩子屈服。
这不只是老师校长的责任,也是家长、整个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