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蒼狼:回家吧,魯賓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印第蒼狼:回家吧,魯賓遜

最近一直看到野人、山番、傻凱、阿南狼字眼出現,害到小狼一度以為夢迴印第安蒼茫大地,與同類在草原快樂馳騁。



西方野人故事,最經典屬《魯賓遜漂流記》,這傢伙曾遇到海盜,不過那時不流行索贖金,沒有捧美祿罐籌款的機會。

魯賓遜曾被海盜當奴隸,逃生後卻到非洲販奴大賺;最後船難漂到荒島,靠著武器與智慧生存,還救了一名差點被食人族吃掉的野人,因在星期五救的就叫“星期五”,做了奴隸;在這裡投票那天叫“星期六”,差一天。

白人的書當然從白人觀點出發,魯賓遜其實是殖民主義者,後期以島主自居,作者丹尼爾·笛福最後更乾脆撕開面具,寫魯賓遜離開了“殖民地”。



換個角度,魯賓遜以“食人”認定土著是野人,但在殖民盛行時代,販賣、役使甚至殺死奴隸是正常的,白人以較高文化自居而以武力殖民他人國土叫“開化”,那只是換個形式的人吃人;野人以多吃少,吃了吐骨,白人以少吃多,吃人不吐骨。

別忘了自我檢視

野人捉到奴隸,比較喜歡煮咖哩吃掉;白人捉到奴隸,卻是一輩子役使,就算奴隸嫁娶,後代仍是奴隸,跟養牛沒分別。

奴隸可能會想,面對沒完沒了役使,不如把他吃掉算了。

《魯賓遜漂流記》有很多精句,摘錄兩句“一個要教育別人的人,最有效的辦法是先教育好自己”、“我們老是感到缺乏什麼東西而不滿足,是因為我們對已得到的東西缺少感激之情”。證明作者還是值得尊敬,雖活在殖民主義時代,卻不忘自我檢視。

但有些人呢?自我“漂流”到島國,卻妄想跑去“開化”當地人,告訴人家吃人是不好的,吃錢更是罪過,卻先在別人面前表演“自己友食自己友”戲碼。

告訴人家做奴隸活該被人吃,自己卻是另一號的思想殖民者,一旦把你當成思想奴隸,一輩子到你娶嫁,世世代代都認定你只能向主人效忠,不然就是背叛,就是永遠的野人。

再來一句笛福名言“在不同環境下,人的感情變幻無常啊!我們今天所愛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恨的;我們今天所追求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逃避的”。

回家吧,魯賓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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