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長今:盡義務為垃圾分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小長今:盡義務為垃圾分類

馬來西亞實施住家垃圾分類,進入即將執法的階段,接下來政府將可以開發罰單給違例的市民。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2015年9月1日開始推行住家垃圾分類,即是從源頭把垃圾分門別類,把無法再循環的垃圾送到土埋場,讓可循環的物品成為環保資源,同時可延長土埋場的壽命。

如今8個月的適應期已過去,人民應該嚴正以待。對人民來說,垃圾只需丟了就解決問題,但對政府來說,垃圾需要管理,每個人都會製造垃圾,政府就必須投放資源及土地去管理所有人民的垃圾,所以垃圾對國家是重要課題,對環境更可造成深遠的影響。

正因為垃圾是人民生活的切身事物,對垃圾分類措施的配合就是一項義務,也是對下一代生活環境種下一顆和善的種子。



垃圾分類在日本、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瑞典等國家已推行,其中以日本的垃圾分類系統做到最極致,還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資源垃圾、塑料瓶類、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大型垃圾。

如今政府推行的垃圾分類不屬于複雜類型,人民要做的就是從平時丟棄成一袋的垃圾當中,分別可循環垃圾及不可循環垃圾。

不可循環垃圾就是日常廚余,每星期收集兩天;可循環垃圾則有3種,分為紙張類、塑料類及其他(紙張及塑料類以外的可循環物品)。

罰款只是警惕作用,垃圾分類是環保課題,這關乎態度與觀念的轉變,敞開心懷動手分類垃圾,對愛護環境付出多一分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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