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今:尽义务为垃圾分类
马来西亚实施住家垃圾分类,进入即将执法的阶段,接下来政府将可以开发罚单给违例的市民。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2015年9月1日开始推行住家垃圾分类,即是从源头把垃圾分门别类,把无法再循环的垃圾送到土埋场,让可循环的物品成为环保资源,同时可延长土埋场的寿命。
如今8个月的适应期已过去,人民应该严正以待。对人民来说,垃圾只需丢了就解决问题,但对政府来说,垃圾需要管理,每个人都会制造垃圾,政府就必须投放资源及土地去管理所有人民的垃圾,所以垃圾对国家是重要课题,对环境更可造成深远的影响。
正因为垃圾是人民生活的切身事物,对垃圾分类措施的配合就是一项义务,也是对下一代生活环境种下一颗和善的种子。
垃圾分类在日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瑞典等国家已推行,其中以日本的垃圾分类系统做到最极致,还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资源垃圾、塑料瓶类、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大型垃圾。
如今政府推行的垃圾分类不属于复杂类型,人民要做的就是从平时丢弃成一袋的垃圾当中,分别可循环垃圾及不可循环垃圾。
不可循环垃圾就是日常厨余,每星期收集两天;可循环垃圾则有3种,分为纸张类、塑料类及其他(纸张及塑料类以外的可循环物品)。
罚款只是警惕作用,垃圾分类是环保课题,这关乎态度与观念的转变,敞开心怀动手分类垃圾,对爱护环境付出多一分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