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先上載慾望不可取
在現今的社會,人人似乎都有一架具拍照功能的智能手機,而且隨著智能手機的拍照功能越來越完善,似乎人人可成了“攝影師”;但是在這種科技便利的背后,也引發社會出現另一個現象,即只顧拍照不救人的心態。
其實這種心態不僅發生在國外,在國內也是如此;例如日前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就發生一名男童乘搭扶手梯時,前臂意外卡在扶手梯縫隙里事件,案發現場吸引旁人圍觀及拍照,卻沒有人伸出援手。
拍照當取證
今年1月發生的“買炸雞被撞死”案,也是教師只顧拍照上傳社交網站,罔顧學生安全的爭議;再來國外也有一宗個案,網友狠批拍照者,認為看到女生當街被非禮,卻未加以阻止,有時間拍照怎麼沒時間救人,因而批評“拍照的也是垃圾”。
其實在見到緊急事件,到底人們要先拍照或是救人,是具爭議性的課題,在國外一些個案中,有人認為擔心救人被反咬一口的事情發生,先拍照可以取證;因為在一些個案中,確實有圖為證,反而起到保護受害人的作用;若趕緊救人,將來幹案者若被提控,沒有照片也就削落被告定罪的幾率。
人們應自律
這個爭議永遠難以有結論;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議論的就是拍攝者態度的問題,如果只是為了抱著看熱鬧搶上載社交媒體,那就不可取。
喜歡用手機拍照沒有不對,但是用什麼道德心態與觀念拍照,就令人省思,人們應該懂得分清場合和自律,若真的突發情況在眼前發生,也要記得必須提醒自己,凡是所做所為,都要以救人要緊為出發點,不要為了滿足自己要搶先上載社交媒體的慾望,而使得這個社會變得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