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市政廳禁巴剎內喧嘩 小販及街坊滿腹疑惑
報導:陳佩欣
“巴剎內不可喧嘩,也不能喝酒!”
檳島市政廳執照組“悄悄”在峇央峇魯巴剎及小販中心內貼上告示牌,內附8個提醒,包括不可吸煙、不可在建築物內泊車、不可賭博、不可喝酒、不可攜帶動物、不可破壞公物、不可喧嘩,以及不可攜帶外來食物。
這個指示無不讓業者及顧客感到困擾,除了認為有關指示不適合在巴剎及小販中心內落實,也不清楚執法人員是否會採取行動,對違反者開出罰單。
《中國報》記者今早走訪峇央峇魯巴剎及小販中心,該處的業者及顧客都對有關告示牌感到疑惑,尤其是“不可喧嘩”的告示,並認為巴剎內原本就是充滿叫賣及討價還價的吵鬧聲。
峇央峇魯巴剎公會主席兼魚商陳建認為,檳島市政廳在巴剎內貼上“不可喧嘩”的告示是無理取鬧,因為巴剎一定是吵鬧的。
“此外,不可抽煙、不可喝酒及不可攜帶外來食物的告示,也顯得不妥當,巴剎是公開場合,樓上也是民眾會堂,在舉辦宴會時,如何不喝酒及不抽煙?”
他說,檳島市政廳不應下“命令”的指示,而是應以“不鼓勵”的方式,否則會讓人擔心是否會受到對付。
峇央峇魯小販公會主席黃忠榮說,有關告示牌是在數天前被裝上,他還不明白發生什麼事,需要了解后才能發表意見。
“我已致函給市議員古馬詢問詳情,但他至今仍沒有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