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官员:被告录供透露 兼职房中介曾赚80万
邱震华没申报佣金案
(吉隆坡16日讯)“邱震华没申报佣金案”今天进入第3天审讯,控方第5名证人,即负责调查本案的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莫哈末菲道斯(30岁)透露,吉隆坡刑事调查组前主任邱震华高级助理总监在2008年至2013年兼职房屋中介时,曾赚取多达80万令吉的佣金。
他指出,上述内容是邱震华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时,透露的内容之一。
“被告录取口供时,也透露他在售卖2个位于柔佛伊斯甘达特区的公寓单位,从中获取3万令吉的佣金。”
莫哈末菲道斯是在地庭接受邱震华代表律师拿督吉丹盘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除了填写申报财产的表格,邱震华供证时,也详细透露其财务状况,并提供买家资料给反贪会。
莫哈末菲道斯也透露,他是在2014年1月6日,从另一名调查官接手此案,并在去年年尾结束调查。
吉丹询问证人,此次调查过程是否显示邱震华没有涉及贪污勾当时,莫哈末菲道斯只是简单回答“没有”。
不过,莫哈末菲道斯受询及调查过程的相关详情时,多次以“不记得”或“不确定”回应,导致法官苏海妮必须多次提醒证人明确的做出回答。
莫哈末菲道斯也不太了解财产申报表格的相关内容,导致他在回答相关问题时,显得有些迟疑,但他指出,财产申报表格并没有年收入栏目。
本案主控官布迪曼副检察司并未对莫哈末菲道斯进行盘问,但他有向法官提出传召支付佣金给邱震华的人为另一名控方证人,但此人目前在新加坡,今天不能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