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木屋区路权风波 双方达协议付过路费
(芙蓉16日讯)扰攘半年、上庭达8次之多的甘榜乌鲁沉香木屋区路权风波,今日在双方同意下达成和解协议。
甘榜乌鲁沉香地主必须允许小园主和私人地地主使用该路和自由进出,唯条件是每次进出必须缴付不等的收费,包括:2公升或以下的交通工具含摩哆,每次进入须付2令吉;超过2公升者要缴付5令吉;3吨重或以上罗厘则10令吉;重型车辆则是50令吉。
此项协议方案是于今日在芙蓉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加马鲁丁前达成,并由今天开始计起,为期1年。
负责此案的律师团为马华森州法律局主任吴健南、副主任杨允欢及秘书欧阳巧儿。
林振辉:双赢方案
马华森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林振辉,今日到场祝贺小园主和私人地地主双造达成议决。
他强调,这是一项双赢的方案,而且是取得双方同意的方案,这是成熟的协议,也证明解决问题毋庸一味谩骂,使用过于激进的方法。
“我很高兴看见今天的裁决,然而这只是首阶段的解决方案,因为有关方案的有效期限只有1年,森马华法律局接下来的挑战,就是要为受波及的事主取得真正的路权。”
他说,目前最迫切要进行的是向森州土地局呈交一份经过测量师测量、估价和设计出一条最方便和最靠近的替代道路图测,他会带领大家把图测呈交给当局,受影响地主与小园主可以借用该地段作为出入口。
“见到今天的成果,我有信心我们的律师团能有效解决此事,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此外,他指出,马来西亚的土地法令非常完善,而且有效维护地主的权益,纵使是政府也无权干预,只除了公共用途,这是他周游多国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