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煽动言论罪成须坐牢 社运分子上诉得直罚5000
(布城16日讯)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遭高庭宣判他发表煽动言论罪成需监禁9个月刑罚,今日在上诉庭上诉得直,成功推翻高庭判决,维持地庭判决,罚款5000令吉。
但以上诉庭法官拿督东姑麦蒙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驳回了希山慕丁莱斯就高庭驳回其发表煽动言论罪成的上诉;其他法官为拿督阿马迪及拿督阿都卡林。
三司一致认为,地庭法官在裁决刑罚时根据法律判案,因此高庭没有权力干扰判决;至于煽动罪成上诉,上诉庭找不到任何理由去来推翻裁决,因此驳回该项上诉申请。
上诉案受关注
希山慕丁莱斯上诉案受到一些民间团体关注,并前来法庭支持前者,当中包括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等,让观众席爆满。
在上诉庭宣判希山慕丁莱斯无须监禁时,支持者纷纷鼓掌及欢呼,出动庭警在现场维持秩序。
休庭后,希山慕丁莱斯指出,法庭证实其言论是无须面对监禁的刑罚。
高庭在今年1月15日驳回希山慕丁莱斯就地庭判他发表煽动言论案罪成的上诉申请,及接纳控方的上诉,将原有5000令吉罚款刑罚改为9个月监禁。
希山慕丁莱斯代表律师为拿督安碧嘉,而主控官为阿法詹比副检察司。
希山慕丁莱斯被指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11时15分之间,发表煽动性言论,即有意图要采取非法手段,号召大马人推翻法制的政府,因此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