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訊)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在邊佳蘭B區水域扣留4艘非法捕魚漁船,起獲1350公斤各類海產。
本月12日晚,4艘C級的拖網漁船被發現在離岸12海里水域內進行捕魚活動,因此被當局扣押,同時逮捕船上4名泰國籍勞工和本地舵公。
大馬海事執法機構昨晚發文告指出,目前,柔州漁業局將援引我國1985年漁業法法令調查,在法令下C型拖網漁船只被允許在離岸15至30海里內捕獲海產。
擁有執照
漁船雖擁有執照和勞工的准證,但漁船執照不屬于批准的海域範圍內操作,因此觸犯相關法令,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將會經常巡邏海域,以阻止漁船進行違法行為。
當晚行動中,大馬海事執法人員首先發現第1艘漁船是晚上11時40分,在丹絨峇勞(Tanjung Balau) 11.5海里進行拖網捕撈工作。
第二次是在晚上11時55分,又在附近水域,第三次發現是凌晨午夜12時15分,1艘漁船出現在丹絨祥離岸8.79海里的水域進行捕獲,第四次發現是凌晨12時35分,在10.9海里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