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政策 值得赞扬
法律规定国内雇主必须为雇员投保社险,以让雇员享有社险保障利益,因此,国内受薪阶级打工一族,几乎都是社险会员。
随着政府在去年宣布,社险机构原订薪金3000令吉以下员工受保的规定,将改为不设薪金顶限后,2015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修正案料于6月宪报颁布。
扩大保护网
这项措施增加了受到社险保障的人士,即从目前的600万人增加至650万人,为所有私人界本地员工扩大社会安全保护网,是一项利民政策,值得赞扬。
社险机构从去年1月至11月,拨出26亿令吉的社险赔偿金给约45万名人士,获赔者包括暂时失去工作能力、终身残疾、护理治疗补贴等员工。
这些赔偿对受惠家庭带来极大帮助,尤其若获赔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那么这笔赔偿金至少能暂时解决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和困难。
虽然社险提供强大保护网,但由于缺乏宣传,导致不少社险会员及会员至亲,并不了解社险的运作和赔偿保障;有些雇主故意不为员工投保,而员工也不晓得自己在这方面的福利。
政策缺宣传
根据社险机构的数据显示,全国约10%雇主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险,一旦员工发生意外,受影响的不仅是员工本身,其家庭也会受影响,引发社会问题。
因此,社险机构有必要提高投保的觉醒,唤醒民众加深了解身为社险会员的权益,另外也让雇主了解为雇员投保社险的重要性。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没有为员工投保的雇主务必受到严惩,以达警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