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政策 值得讚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利民政策 值得讚揚

法律規定國內僱主必須為僱員投保社險,以讓僱員享有社險保障利益,因此,國內受薪階級打工一族,幾乎都是社險會員。



隨著政府在去年宣佈,社險機構原訂薪金3000令吉以下員工受保的規定,將改為不設薪金頂限后,2015年僱員社會保險法令修正案料于6月憲報頒布。

擴大保護網

這項措施增加了受到社險保障的人士,即從目前的600萬人增加至650萬人,為所有私人界本地員工擴大社會安全保護網,是一項利民政策,值得讚揚。



社險機構從去年1月至11月,撥出26億令吉的社險賠償金給約45萬名人士,獲賠者包括暫時失去工作能力、終身殘疾、護理治療補貼等員工。

這些賠償對受惠家庭帶來極大幫助,尤其若獲賠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那麼這筆賠償金至少能暫時解決其家庭的經濟壓力和困難。

雖然社險提供強大保護網,但由于缺乏宣傳,導致不少社險會員及會員至親,並不瞭解社險的運作和賠償保障;有些僱主故意不為員工投保,而員工也不曉得自己在這方面的福利。

政策缺宣傳

根據社險機構的數據顯示,全國約10%僱主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險,一旦員工發生意外,受影響的不僅是員工本身,其家庭也會受影響,引發社會問題。

因此,社險機構有必要提高投保的覺醒,喚醒民眾加深瞭解身為社險會員的權益,另外也讓僱主瞭解為僱員投保社險的重要性。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不僅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需要,也是人權保障的重要內容,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沒有為員工投保的僱主務必受到嚴懲,以達警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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