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明:严厉对付垃圾虫
很多时候,我们都习惯性把民生课题的矛头指向外劳,一旦有事情发生,责任自然而然就会推给外劳,你一言我一语,仿佛断定问题根源就是外劳。
众多民生投诉当中,非法垃圾堆的问题几乎在每个地区都存在,只要有外劳在当地居住,非法垃圾堆“自动”被视为外劳留下的“手尾”。
然而,真实情形是,乱丢垃圾的不仅是外劳,本地居民的乱丢垃圾的行为亦是非法垃圾堆的主要原因。
早前,采访一则非法垃圾堆新闻,根据州议员所提供的闭路电视片段,可以清楚看到每日每夜,有不同的人把垃圾丢弃在该处,当中不乏身穿居家服的居民。
近日的报导,八打灵再也的卡尤阿拉河(Sungai Kayu Ara),因居民贪方便乱丢垃圾导致河流受到污染;五条港岛上亦面对严重的垃圾问题,包括保丽龙饭盒或箱子。
每次看到严重的非法垃圾堆的新闻,笔者都不免在想,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大众任意妄为,随处形成非法垃圾堆,而不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住宅区几乎每个住家都有自己的垃圾桶,承包商每星期定时回收垃圾,居民把垃圾丢弃在非法垃圾堆,是因为回收次数不够,或者是承包商失责没有准时回收垃圾?
如果问题出在承包商没有回收垃圾,居民要做的是向地方政府投诉,而不是形成非法垃圾堆。
笔者也希望执法单位能够严厉展开抓“垃圾虫”行动,向他们开出重额罚单,相信能更有效警惕民众别沦为垃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