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明年起 向网络商家征税
电子经济崛起迫使政府正视未来可能蒙受的税收损失,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透露,政府已通过内陆税收局对此展开探讨,估计网络商家明年开始必须报税、缴税,同时得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
依万瑟里加说:“我们需要往前看,电子经济已俨然成为未来一种趋势,如同优步(Uber),此行业正不停的成长,若这群靠网络经济获取收入的民众没有被征税,未来政府将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他指出:“税收局已成立一个网络商业和贸易单位,并与大马公司委员会联手合作,针对网络业务进行评估,且有意要求网络商家向公司委员会注册,让我们可以追踪他们的收入。”
他是在今日出席世界银行举办的“2016年亚洲公共领域于经济发展中的财政改革”论坛后,于场边发表上述谈话。
依万瑟里加也引述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一项研究显示,一名兼职优步司机的人,每月所赚取的兼差收入可以高达7000令吉,这已是应纳税所得。
目前应纳税所得的衡量标准,是每月收入介于3000至4000令吉。
但他最后表示,截至目前一切尚处初步阶段,并未有实质的结果,网络收入的税收架构也估计和现有的征税架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