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明年起 向網絡商家徵稅
電子經濟崛起迫使政府正視未來可能蒙受的稅收損失,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萬瑟里加博士透露,政府已通過內陸稅收局對此展開探討,估計網絡商家明年開始必須報稅、繳稅,同時得向大馬公司委員會(SSM)註冊。
依萬瑟里加說:“我們需要往前看,電子經濟已儼然成為未來一種趨勢,如同優步(Uber),此行業正不停的成長,若這群靠網絡經濟獲取收入的民眾沒有被徵稅,未來政府將因此蒙受巨大損失。”
他指出:“稅收局已成立一個網絡商業和貿易單位,並與大馬公司委員會聯手合作,針對網絡業務進行評估,且有意要求網絡商家向公司委員會註冊,讓我們可以追蹤他們的收入。”
他是在今日出席世界銀行舉辦的“2016年亞洲公共領域於經濟發展中的財政改革”論壇後,於場邊發表上述談話。
依萬瑟里加也引述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一項研究顯示,一名兼職優步司機的人,每月所賺取的兼差收入可以高達7000令吉,這已是應納稅所得。
目前應納稅所得的衡量標準,是每月收入介於3000至4000令吉。
但他最後表示,截至目前一切尚處初步階段,並未有實質的結果,網絡收入的稅收架構也估計和現有的徵稅架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