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在政府規定繳納社險的月薪頂限提高后,若社險會員工作期間死亡,社險機構將每月賠償薪水的90%予受保者伴侶或子女,每月最高賠償額從現有的2655令吉,提高至3555令吉。
社險機構副總執行長(營運)約翰馬林說,因病無法工作者,將獲賠償65%薪金,每月最高賠償額將從現有的1917令吉50仙提高至2567令吉50仙。
他說,這項2015年僱員社會保險法令修正案,料于6月憲報頒布后進行調整。
他今日出席雪隆社險機構聯合偵查行動后,在記者會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吉隆坡聯邦直轄區社險機構主任沙里占,及雪蘭莪社險機構主任再諾。
建議擴大保障範圍
約翰馬林也說,修正案免除目前僱員月薪3000令吉以下須繳社險的頂限。
“修正案落實后,所有員工無論薪水多寡,都必須繳納社險。”
他說,在新修正案下,規定繳納社險的月薪頂限,也將從現有的3000令吉,提高至4000令吉。
“若月薪超過4000令吉,或達至1萬令吉,所繳納的最高社險限額仍然以4000令吉月薪計算。”
約翰馬林補充,在現有法律下,月入3000令吉以下者是強制投保社險,收入3000令吉以上者可選擇要否購買社險;但若入工后已成為社險會員,那即便該名僱員日后薪金超過3000令吉,他還是社險成員。
去年5月,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政府建議擴大社險保障範圍,免除目前僱員月薪3000令吉以下須繳社險的頂限,且所繳社險保費頂限也從3000令吉提高至4000令吉。
這項修正案于去年尾提呈國會及通過,料于6月憲報頒布。
雪隆8.5%僱主違規發204張罰單
大馬社險機構(PERKESO)于4月1日起的全國偵查行動至今,在雪隆地區檢舉發現有8.5%雇主並沒遵守1969年社險法令,迄今共發出204張罰單,總額達24萬令吉。
約翰馬林說,截至目前,雪隆社險機構共展開4次聯合偵查行動,包括巴生社險辦公室、加影社險辦公室、萬撓社險辦公室及八打靈再也辦公室,而週二(17日)是第5次展開聯合偵查行動。
他強調,展開偵查行動的目的不在于向雇主開罰單,是希望雇主能夠遵守法令,讓所有員工都享有社險保障。
他說,若員工不受保,就有如被剝削。
“一些雇主可能不了解社險,一些則是故意不繳納。”
他補充,若員工沒有獲得社險保障,一旦發生意外,受影響的不僅僅是員工本身,其家庭也會受影響,且引發社會問題。
他說,根據該機構的數據顯示,全國約10%雇主沒有遵守法令,為員工繳納社險。
35小組逐戶偵查
雪隆社險機構于週二(17日)展開第5次聯合偵查行動,共偵查668名僱主,發出44張罰單,總額為5萬7500令吉,且有6.75%的僱主沒有遵守法令。
約翰馬林說,共有110名官員,分成35個小組,在雪隆地區逐戶偵查;行動地點包括拉惹勞勿路、布特拉路、哈芝泰益路/巷、怡保路、17樓、彭亨西路及雲頂吉冷路。
再者,他也親自帶隊,率領官員及媒體前往秋傑哈芝泰益路/巷逐戶拜訪僱主,一旦違法即當場開出罰單,而罰單數額從500令吉至4000令吉不等,視所犯錯誤而定。
媒體跟隨偵查小組走訪后,發現僱主皆充分給予合作,一些僱主因為沒註冊及沒為工作1個多月的新員工繳納社險而接獲罰單。
雪隆社險機構聯合偵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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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險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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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出罰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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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總額(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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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 | 49 | 5萬6000令吉 |
加影 | 44 | 4萬3000令吉 |
萬撓 | 34 | 5萬1500令吉 |
八打靈再也 | 33 | 3萬2000令吉 |
總數 | 160 | 18萬25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