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密文件须签宣誓书 “政府会检讨”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申请解密文件须签宣誓书 “政府会检讨”

(槟城17日讯)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说,州政府会针对在资讯自由法令下申请解密文件时,必须签署法定宣誓书一事,进行检讨。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针对槟州民青代团长卢界燊,要求取消签署法定宣誓书一事,这么说。

“卢界燊有发言权利,他可以发表谈话、抗议等;他现在是咨询自由法的‘专家’。”

他说,签署法定宣誓书一事,是行政议会的决定,非他一个人的决定,因此他无法单独地为有关法令,做出修改。



避免资讯被滥用

“我们会探讨、会学习,我们也会探讨申请资讯费用太高一事,也会讨论雪州资讯自由法,允许相关官员通过电邮 ,把相关资讯寄给申请者的做法。”

此外,询及签署法定宣誓书的理由,他说,这是为了避免相关资讯被滥用。

“有关资讯不能用在商业用途,也不能修改。”

再询及若签署法定宣誓书,不能公布相关解密资料,媒体或反对党该如何对州政府进行有效的制衡时,拉马沙米说,申请者可以自行消化相关文件资料,再用自己文字写出文章,然后召开记者会谈论相关事务。

不过,他说,不能引述文件里的资料。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