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解密文件須簽宣誓書 “政府會檢討”

(檳城17日訊)檳州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說,州政府會針對在資訊自由法令下申請解密文件時,必須簽署法定宣誓書一事,進行檢討。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針對檳州民青代團長盧界燊,要求取消簽署法定宣誓書一事,這麼說。

“盧界燊有發言權利,他可以發表談話、抗議等;他現在是諮詢自由法的‘專家’。”

他說,簽署法定宣誓書一事,是行政議會的決定,非他一個人的決定,因此他無法單獨地為有關法令,做出修改。

避免資訊被濫用

“我們會探討、會學習,我們也會探討申請資訊費用太高一事,也會討論雪州資訊自由法,允許相關官員通過電郵 ,把相關資訊寄給申請者的做法。”

此外,詢及簽署法定宣誓書的理由,他說,這是為了避免相關資訊被濫用。

“有關資訊不能用在商業用途,也不能修改。”

再詢及若簽署法定宣誓書,不能公佈相關解密資料,媒體或反對黨該如何對州政府進行有效的制衡時,拉馬沙米說,申請者可以自行消化相關文件資料,再用自己文字寫出文章,然后召開記者會談論相關事務。

不過,他說,不能引述文件里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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