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14歲男生涉非禮11歲女生后墜樓輕生案,組屋電眼拍到男生在電梯裡先掉手機,彎腰撿手機時並趁機輕觸小女孩大腿,他在錄口供時也向警方坦承覺得小女孩可愛,所以動了她一下。
今年1月26日,一名14歲學生因涉非禮一名11歲女生,被帶到警署接受調查。他獲保釋回返義順住家,不久后墜死組屋底層。此事引起廣泛熱議,不少人對警方的調查與問話程序表示關注。
驗屍庭研訊兩天
驗屍庭今早開始對男生的死因展開兩天的研訊,負責調查此案的調查官、校長、學校輔導員等都將供證。
開庭前,驗屍官宣佈批准家人的申請,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洩露他們身分和名字的資料。
據政府律師代表黃文光的開庭陳詞,1月25日傍晚4時25分,一名11歲小女孩到義順鄰里警崗報案,指一名男生跟她進電梯,男生在電梯裡掉了手機,他彎腰撿起時,她感覺自己的左邊臀部被輕觸了一下。女生低頭看見男生縮回右手,她當時害怕不敢質問他。
由于事態嚴重,警方立即展開調查,並通過案發組屋電眼,鎖定男生當時身穿某中學校服,但無法確認身分。
隔天上午,5名警員身穿便服分乘兩輛普通汽車到學校,一名教師通過男生的紅色眼鏡認出男生后,由學校紀律老師到食堂,悄悄將獨坐的男生帶到校長室。
校長先和男生談話,之后一名警員在校方人員陪同下與男生對話,男生稱可能在撿手機時不小心碰了女孩。
警方過后決定將男生帶回警署問話,還先讓他打電話通知他的母親。當時,男生母親說話大聲,男生通話時臉色有一些沉重。
坦承覺得女孩可愛
男生在警方為他錄供時坦承看到女孩,覺得她可愛,就跟隨她進電梯,然后故意掉手機,藉機輕觸了女孩的左邊大腿后側。
警方查閱組屋電眼,發現女孩被觸摸的過程,與男生所說的一致。
男生在宏茂橋警署錄完口供后,警方將他逮捕並讓他暫時留在一個房間,等他的母親來保釋他。
大約2時50分,他的母親將他保釋外出。途中,母親牽著男生的手,但感覺他的手冰涼。
母親要他坦白告訴她,他是否真的非禮了女孩。男生回答母親說他沒有,他也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
母親聽了之后,還告訴男生,如果他沒做過,就不該承認是他做的。男生回答,如果別人都說是他做的,那就是他做的吧。
校方禁參加露營後跳樓
男生回家后,若無其事沖涼玩手機,聽到母親說校方不讓他參加露營后跳樓輕生。
當天大約3時30分,母親帶著男生回到家裡,當時他的姐姐也在家。
大約4時13分,母親在抹地板時接到男生學校輔導員打來的電話。不過通話的內容,校方和母親有不同說法。
據輔導員,她致電男生母親,傳達校方的意思,認為露營地方不太舒適,男生可能吃不好睡不好,所以最好由家人陪伴他,母親聽后也同意這建議。
男生母親則說,輔導員在電話裡表示和校長開會后,校方決定不讓男生參加露營,要他留在家裡做網上學習(e-Learning)。放下電話后,母親轉頭告訴男生說校方不讓他參加露營了。
男生當時還說“好”,之后繼續玩遊戲。
大約5分鐘后,母親發現男生房門深鎖,她慌張打開門后,發現男生的手機在床上,房間窗戶打開,而他已不見蹤影。
母親和男生的姐姐衝下樓,發現他已倒斃樓下。
小時候不會控制情緒
男生小時候不會控制情緒,兒時生氣時會用手指自刮,曾說“想死”也曾在面子書留言“人生太無聊了。”
第一名供證的是負責調查此案的拉滋夫調查員。據他調查報告,男生小時候被診斷出患有情緒障礙,無法控制情緒,7歲時曾到一家Child Guidance診所接受治療,就讀小學時也接受學校的輔導,直到小學四年級(2011年)為止。
調查員說,男生不太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如生氣時,他會自刮手(Scratch),有時被哥哥激怒,他也會失控。
一名小學教師表示,曾發現男生寫下“我想死”(I want to die)的字條。
調查員也在男生的個人面簿上發現他留言說“人生太無聊了”。
不過,他的手機、照片和短信等並無法發現任何可疑的尋死跡象,他也沒留下遺書。
校方和家人都表示他一切正常,是個安靜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