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路公共设施及发展计划 隆森林保留区缩水
报导:郭贞黎
摄影:连利元
(吉隆坡17日讯)因各项公共设施工程和发展计划,吉隆坡区森林保留区面积有减无增,减少面积约37.83公顷。
据《中国报》了解,在吉隆坡共有4个森林保留区,分别是武吉拉贡淡巴汉(Bukit Lagong tambahan)、咖啡山(Bukit Nanas)、双溪布爹山(Sungei Puteh,又称白河山)和新街场(Sg. Besi)森林保留区。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日前曾呼吁民众,共同保护森林保留区,该部门和大马半岛森林局(JPSM)也不鼓励在森林保留区进行任何兴建工程。
只剩下68.27公顷
吉隆坡直辖区森林局主任阿旺沙菲宜接受记者电访时说,吉隆坡森林保留地原本有106.1公顷,目前只剩下68.27公顷。
他说,武吉拉贡淡巴汉、咖啡山、双溪布爹山和新街场森林保留区面积减少,大部分是受公共设施工程、发展计划等影响。
他指出,面积减少最多的是双溪布爹山,该森林保地原本有40公顷,目前只剩下14.51公顷,减少了25.49公顷的森林保留地。
他说,双溪布爹山涉及吉隆坡和雪州范围,有一部分是位于吉隆坡范围,大部分是在雪州境内。
至于咖啡山森林保留地,阿旺沙菲宜说,该森林保留地于1906年在宪报中公布时,有17公顷,如今只剩下9.37公顷,减少原因是兴建一间学校和建吉隆坡塔,及周边一些道路和公共设施等计划。
他指出,新街场森林保留地原本是有47公顷,目前只有42.29公顷,减少4.71公顷,主要设立兵营时,使用了部分森林保留地。
“至于武吉拉贡淡巴汉森林保留地是有2.1公顷,没减少。”
无关房业发展计划
阿旺沙菲宜指出,只有大道计划、道路工程、学校和发展计划所用的森林保留地土地,将取消在宪报上的森林保留地地位,至于使用作为公共设施如高压电、电塔等计划的土地,仍属于森林保留地,无须取消宪报。
他也否认吉隆坡区内的森林保留地减少,是因为房业发展计划等的因素。
没任何土地“被补回”
他说,相关森林保留地主要是在公共设计下被使用和取消宪报为森林保留地,如大道、学校、高塔、任何有利于公众的计划和其他等。
他指出,因为上述各项公共设施和发展计划中而减少的37.83公顷土地,截至目前,没有任何土地“被补回”。
“包括双溪布爹森林保留地,我们也没有任何有关已被使用的森林保留地有被“补回”的纪录。”
他说,根据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中(Akta Perhutanan Negara 1984)的12(a)和12(d)条文中,在国家利益上的考量,包括重新恢复土地和水源等因素下,只要有任何适当的土地,已在森林保留地中被取出的土地,都应该要“补回”。
他指出,只有涉及大道工程和一些发展计划之下,原本是做为森林保留地的地段才会取消宪报,并从森林保留地中取出来。
“当国能和其他公共设施公司等要申请进行各项高压电、电塔等时,我们会发出准证予各公司,相关公司只是需要根据各森林保留地条文下缴付相关费用予森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