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反山埃委会副主席 劳勿澳洲金矿公司撤讼
劳勿澳洲金矿公司起诉劳勿反山埃委员会副主席丘雪梨诽谤案今日裁决,法官基于起诉方无法证明答辩人的声明具有诽谤元素,而指示起诉方撤销诉讼,后者也需支付2万令吉堂费给答辩人。
法官拿督杨惠婵于书面判词指出,起诉方无法证明答辩人朗读的调查报告具诽谤成分,是因为起诉方根本没传召382名武吉公满新村村民中任何一人,来证明起诉方在使用山埃采金矿时,不会对村民造成任何健康问题。
她说,起诉方也没有传召访问并撰写答辩人相关声明的记者担任证人,以证明答辩人真的有说出诽谤字眼。
她透露,起诉方没有证据证明答辩人的声明和刊登的言论具备恶意,因答辩人纯粹是朗读劳勿反山埃委员会完成的民调成果。
“反山埃委员会是个关注武吉公满新村村民健康和福利的团体,答辩人是该组织副主席;答辩人在其职,必须向村民读出民调结果。”
起诉人代表律师为苏尼尔,答辩人代表律师则是傅协祥和陈丽敏。
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就丘雪梨的2个声明涉及恶意欺骗,于2013年9月初入禀法庭起诉丘雪梨诽谤,索赔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加重赔偿;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继续发表或刊登诽谤起诉方的言论;要求答辩人刊登道歉启事;以及堂费。
起诉方工传召4名证人作证,答辩人则无传召任何证人。
出席者有劳勿反山埃委员会主席黄金雄、秘书邱惠豪和丘雪梨父亲丘育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