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数额不超过5000 直接到法庭入禀起诉
前夫欠我约2000令吉不愿摊还,是否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追讨。
⊙黄女士指自己和前夫离婚了约2年多,前夫曾向她借2000令吉,并有签名为证。
“离婚当时前夫没有工作,因此也没有向他要求赡养费,孩子目前是2个儿子是跟我,女儿则与前夫一起。”
她说,前夫不愿还该笔款项,只呛她“有本事就以法律追讨回”。
“目前我大儿子在大学读书,小儿子读中三,我的经济状况又不太好,希望能讨回该笔欠款。”
她希望了解,如何能以法律追讨回欠款?若聘请律师,是否要付律师费?
★麦嘉强律师
建议事主查看回当时离婚的文件和庭令,是否有载明前夫需要缴付赡养费,若有,则可请律师追讨赡养费。
至于该笔欠款,由于数额不超过5000令吉,事主无需聘请律师,可直接到推事庭询问起诉对方的程序,并自己进行相关程序。
建议事主可以到吉隆坡大使路法庭(Jalan Duta Kompleks Mahkamah)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