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書琪:與水共存或與水爭地?
士乃區州議員
一場傾盆大雨,吉隆坡主要幹道瞬間成水鄉澤國,百多輛車泡水報銷。
午后暴雨,道路積水深已不是新聞,新聞是有沒有車子被泡壞,城市水災不僅僅是發展基礎建設問題,更是城市發展思維問題,只要一天沒走對方向,洪水就遲早有一天會找上門。
傳說古時大禹治水,不用防堵,改用疏導,因此成功。
若把這樣的思維,放在今時今日城市裡的治水,我們必須思考的,不是建設更大的溝渠,防止水倒流地面,而是如何讓水流往它應該流的地方。
如今,國外已有海綿道路的技術,即把路面設計成附有許多小孔,水流能夠直接穿透路面,經碎石層過濾,保留在儲水層。
念過地理的人都知道,這是地下水的生成途徑,科技只是把自然功法運用在現代生活上,解決現代文明問題。
不能搶佔濕地
更關鍵的是,我們的城市不能繼續與水爭地,本來就是水道的地方,硬是截彎取直,會改變水流速度、河床深淺,導致淤積與水患。
濕地須保留作為濕地,搶走大自然濕地的結果,除了地方生態系統被破壞,特定物種消失,嚴重的就是城市水患。
填高許多的新山金海灣路段,逢雨必淹,除了附近工程影響,我不能不聯想到,從十幾年前就開始逐步消失,到現在幾乎可以說被完全砍伐殆盡的紅樹林濕地。
大自然濕地,基本上就與人造防洪池同理,后者不只是一個人造湖,而是一整片濕地,有機的生態系統,才能達到和天然濕地一樣儲水、淨水的功能。
更重要的是,我們不應只有在排水系統無法負荷時,才想到要蓋防洪池,一開始就應讓濕地做回濕地,而不是搶佔濕地,卻又怪雨水侵佔路面,淹沒城市家園。
城市水患不是水溝不夠大或不夠深,而是我們侵佔了太多大自然的土地。
因此,我們的城市若要防災,設計上必須思考如何讓城市的路面呼吸,讓水滲透,讓濕地做城市的第一道防線,否則,若干年后,我們始終會遇上X年一遇的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