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2015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1指出,州內6個機構在2013年至去年,使用所獲批撥款的96.9%款項,展開州際公路保養工作,撥款獲得善用,但在保養工作進行方面,卻出現數項需改善的弱點。
報告說,出現的弱點包括保養工作延遲完成,且沒有延長期限的批准及沒有被罰款;農地路保養工作欠滿意;甘榜路質量欠佳,工程沒有招標及工程報告沒有呈交州公共工程局;公路設施沒有依規定標準建設及損壞;除草工作及溝渠清理工作沒有正式合約,且工作表現差強人意。
這6個機構包括甲州公共工程局、甲中央縣公共工程局、野新縣公共工程局、甲水利灌溉局、亞羅牙也土地局及亞羅牙也市議會。
根據報告,有關機構在上述3年獲得中央及州政府撥出2億3955萬令吉撥款,進行公路保養工作,它們則使用2億4769萬令吉或103.4%,展開相關工作,多出款項是之前的結余。
展開1113項保養工程
報告說,這6個機構在上述期間展開1113項保養工程,耗資1億2363令吉,工程包括重鋪道路、為道路髹漆、維修及更換新溝渠或公路設施,及清草或清理溝渠工作。
“總審計司到8個地點調查時,發現還是有道路損壞的情況,包括路面不平坦、路肩路壞、沒有畫線、路牌被遮擋等。”
報告說,出現問題的包括野新至甘文露路、萬里望的嘉化路、甲國際貿易中心路、武吉德林達路、冬牙峇株工業區第一路、公路海灘路等。
“其中,默迪卡再也第31路因路肩過高及溝渠沒清理,導致路口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