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不分類垃圾 罰款50至500令吉

(布城18日訊)國家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將從6月1日起,對固體垃圾廢料分類採取執法行動,已在去年9月落實居家固體垃圾分類的州屬包括玻璃市、吉打、彭亨、森美蘭、吉隆坡和布城,未進行垃圾分類的住戶可被罰款50至500令吉。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指出,有地房產初犯罰款為50令吉,重犯罰款100令吉,第3次罰款達500令吉;高樓住戶罰款將由管理層負責,初犯是100令吉,重犯是200令吉,而第三次則是500令吉。

他今日推介固體廢料執法行動時,如是指出;因部長缺席,其講詞由秘書長拿督莫哈末曼德代讀。

他說,國家固體廢料管理機構至今已檢查了36萬7651個住家,並對8萬5239戶發出善意提醒。

“在大馬,每年被丟棄的再循環物品多達230噸,價值達9億令吉,這些再循環物品一些已全面損壞,不能再使用,對國家是一種損失。”

為此,阿都拉曼達蘭說,政府推行的固體廢料分類措施時機正好,以確保大馬達致22%垃圾再循環的目標,並在2020年成為清潔美麗的先進國。

“由于民眾環保意識低,導致當局在推行垃圾分類措施時面對重大挑戰。”

他還說,我國固體廢料從2005年每日1萬9000噸增至2013年的3萬3000噸,即每年增長6.7%,這比全球的3%增長率高出兩倍。

此外,阿都拉曼達蘭說,根據大馬塑料廠協會在2015年的數據顯示,大馬每年生產9億7300萬個塑料瓶,這相等于1946萬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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