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和家屬今日入稟司法審核,要求法庭允許家人在探監時,能與安華有身體接觸。
根據了解,每名囚犯與親友會面時,都是隔著一道玻璃和通過電話交談,并沒有身體接觸,隨著安華與家屬今日就此事要求司法審核,相信是全馬首宗案例。
安華與9名家屬包括妻子拿督里旺阿茲莎、長女努魯依莎、次女努魯努哈、四女努魯依涵、五女努魯依曼和4名10歲以下外孫列為申請人,政府3造即內政部、監獄局和雙溪毛糯監獄局總監為答辯人。
申請人在訴狀提及,家屬探望安華時,禁止他們有身體接觸;同時,申請人在今年3月2日,向雙溪毛糯監獄局局長提出相關申請,唯在14日遭到當局拒絕。
保持沉默
申請人認為,不允許家屬與囚犯有肢體接觸是不合理的,這也牴觸1995年監獄法令、2000年監獄條例和憲法第6與第8條文,因此他們要求法庭允許9名家屬與安華有肢體接觸。
安華說,禁止他與家屬有一定身體接觸,對他和其家人而言是殘忍且痛苦,也讓家人留下一定傷痛。
訴狀說,尤其對4名孫子而言,更是留下嚴重影響,因他們一出世與他都有親密互動,唯監獄局該項禁令,令4名外孫在探望他時,保持沉默,也不再與他交談。
“不過,當我在醫院時,被允許身體上有所接觸時,努魯努哈2名孩子即蘇萊曼和雅耶也恢復原來樣子,甚至與我相擁。”
旺阿茲莎:開齋節無法請安
旺阿茲莎和努魯努哈週三在代表律師蘇仁德蘭和拉蒂花陪同下,于早上11時入稟司法審核,旺阿茲莎說,在去年開齋節中,家人無法接觸安華,向他請安(SALAM)。
她指出,家屬僅能在3週探望安華1次,每次見面限時40分鐘,唯在探望他時,家屬都必須隔著一道玻璃,通過電話與安華溝通。
“也因為隔著玻璃,外孫無法直接與其外公接觸,也不再願意和外公交談,所以決定入稟司法審核。”
拉蒂花也說,囚犯在監獄中服刑,主要因所犯下錯誤接受懲罰,而監獄局拒絕家屬在探望時,不可與囚犯有身體接觸,這也在懲罰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