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法修正案二读 被告畏罪逃可照判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刑事程序法修正案二读 被告畏罪逃可照判刑

(吉隆坡18日讯)政府去年在国会提呈2015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但因朝野议员批评法案赋予警方过大权力而撤回;政府在修改争议性条文后,再在本季议会重呈法案。



国会下议院今日进入2015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委员会辩论阶段,或可能今日三读通过修正案。

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是昨日提呈该法案,以要求下议院为法案进行二读或委员会辩论。

提高赏金



这项法案重点包括修改现有条文,允许法官在被告畏罪潜逃后,继续审讯有关案件并做出下判;换言之,一旦被告潜逃后,除了死刑及终身监禁的判决,法官可以在被告不在场下下判,尽早让案情审结。

法案也指出,为了对付黑帮组织,熟悉黑帮组织结构的专家,他们对于相关组织的仪式、标志、手势所做出报告,可作为呈堂证据,主要是作为指证特定人士确实是特定黑帮组织的成员。

为了鼓励公众踊跃参与打击罪犯,法案也提高赏金,以奖励成功协助警方捉拿罪犯的人士,赏金从之前的1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至1万令吉之间,有关赏金将改由内政部长发出。

去年4月,朝野议员辩论2015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时,罕见地异口同声批评,修正案赋予警方过大权力。

结果,时任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文,展延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二读与三读程序。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上则新闻 热天电费不打折 下则新闻 AES罚单不能取消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