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公開洩機密 拉菲茲不受告密法令保護
(吉隆坡18日訊)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指出,由于公正黨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已向媒體公開機密,因此不符合告密者法令所保護。
她說,拉菲茲已公開機密,曝露其身分,因此不符合告密者的定義,根據2010年告密者法令第三章第7(1)條文,必須向執法單位直接投報,那么,告密者即可獲得保護身分,免于刑事或民事提控,或親屬不會遭對付。
她昨日以書面回答行動黨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提問時,這么指出。
拉菲茲早前為了證明一馬發展公司與武裝部隊基金局(LTAT)所謂的舞弊交易,冒著坐牢及失去議員資格的風險,向媒體公開一個受官方機密法令保護的文件。
他較后在吉隆坡地庭及推事庭,被控兩項抵觸官方機密法令及1項誹謗罪名,但他不認罪,獲准以4000令吉與兩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此外,南希蘇克里也以書面回答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說,目前,政府無意修憲來限制總檢察長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