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7年前替前夫擔任車貸擔保人,如今後者卻無力償還貸款,更被判入窮籍,女子現任丈夫財產會因此受到影響?
⊙陳先生指出,他和妻子結婚兩年,去年才聯名買下一間房屋,孰知近日收到銀行來電,指妻子前夫已無力償還車貸。
他說,妻子前夫無法繳付車貸,即意味作為擔保人的妻子,必須就車貸負責。
“遲至近日才收到這消息,頓時讓我們束手無策,所有計劃也被打亂。”
陳先生直言,夫妻兩人剛開始繳付房貸,未必能背負突如其來的車貸。
★林若輝律師
陳先生的財產不會受到牽連,但擔任擔保人的妻子則需負責未繳清的車貸,一旦無法履行責任,名下的產業都會受到影響。
建議事主聯絡銀行,商討償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