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早前叮嚀公正黨黨員的信函流出後,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努嘉茲蘭今日指出,擅自攜帶任何物品進出監獄,是一項罪行,任何物品都必須經過監獄局的批准。
他說,監獄局將根據監獄法令調查此事。
詢及安華信函是如何被帶出監獄時,努嘉茲蘭說,監獄局針對這一點也毫無頭緒,尤其監獄局給予安華許多特權,包括探監和治療等,因此安華在監獄中,比較其他犯人,是更為自由。
他今日在國會走廊受詢時指出,安華的信函已被帶出,事情已發生,監獄局或會從寬處理。
針對內政部是否會採取行動對付,他說,必須先證實是誰把信函帶出。
“許多人可以探望安華,除了家屬,還有律師可以探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