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6月開始推行的垃圾分類措施,由于日子越來越逼近,如今已引起市民的關注和緊張。
市民關注的問題從早期到現在都是一樣的,包括如何將垃圾分類?到底要分開多少包垃圾?是否一定要以當局指定的顏色垃圾袋來收垃圾?
更有網民在社交網站上發表本身看法:本來只是裝在一包的垃圾,如今卻要分開幾個垃圾袋,這還算是環保嗎?
最令家庭婦女煩惱的是,平時一大堆家務要忙,如今還要區分垃圾,這根本是增加工作量。
儘管問題一大堆,但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並不是突然要實行垃圾分類,之前也已給了適應期,所以市民埋怨歸埋怨,還是要接受這個事實。
要怪也只能怪自己,為何在這超過半年的適應期裡,沒有為垃圾分類做好準備,因最后一分鐘的心態作崇,以致現在手忙腳亂。
如今,市民都擔心如果沒有做好垃圾分類,將會面對罰款,所以紛紛“惡補”垃圾分類的知識,避免受到對付。
然而筆者卻存有一個疑問,如果一個家庭已做好垃圾分類,卻遇到沒有公德心者,將沒有分類的垃圾全丟入其垃圾桶內,一旦被揭發,有關住戶若被罰款,豈非很無辜?
在這方面,執法人員有什么方法可以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