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2015年第一系列國家總審計司報告》顯示,巴生市議會過去1年的表現大致上都令人滿意,僅是承包商的委任程序稍有狀況。
根據該報告,市議會所委任的承包商或供應商,共有414個單位接受稽查,當中的67.4%(278個)卻不是通過正規的招標程序來委任,涉及款額共2271萬令吉。
報告顯示,市議會和部分承包商的合約雖已逾期,但因市議會未能及時準備新合約,導致必須兩次延長承包商合約,違反條文所規定的延長合約只能進行一次,且延長期限最長僅2年。
為此,總審計司給予市議會勸告,公開招標工作必須在舊合約結束前3個月就得開始進行。
此外,報告也指出,由于市議會監督承包商所負責的工作項目上出現不足,導致總值63萬8563令吉的工程逾期未完成、工程花費估價不當、承包商無定期履行工作內容等原因,令市議會蒙受金錢和形象的損失。
對此,總審計司報告促請市議會,必須嚴厲監督承包商的工作表現,同時對不遵守合約內容的承包商採取應有懲罰,確保市議會承包出去的各項工作取得價值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