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雍乾:濫權
砂拉越州選期間,很多西馬的反對黨政治人物,被禁足入境砂州,輿論嘩然。于法,砂拉越有移民自主權,首長的確有權禁止任何人入境,但于理,這個做法不妥。后來首長勉強自圓其說,指是要禁止不良分子在砂州散播仇恨。
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要到韓國領取人權獎,被移民局禁止出境。記者問起內政部副部長努嘉茲蘭,他說,這是移民局的絕對權力,不必道明原因。
砂州首長的做法我們尚算“理解”,那是為了選舉打算;移民局如此對待瑪麗亞陳,就令人愕然──不想讓她去領人權獎,以免大馬政府臉上無光?打算長期禁止她出境,以免她在外國破壞大馬形象?不管怎樣,移民局的做法已經破壞了大馬的法治,除非它能說出一個令人心服的理由。
移民局絕對有權力禁止任何公民出國,但必須出于合理,而且要公開說明情況,因為它使用的是公權力!否則,它就是濫權。今天移民局可以對一個名人濫權,明天便可以對普通民眾濫權,后天,其他的執法單位也會有樣學樣,視法治如無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