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嫌犯自首喊冤 指有受害者亏空公款证据
(本报刘伟俊摄)
(吉隆坡18日讯)“雇主诬赖女职员偷钱,纠众暴打和性侵”案,案情迂回曲折,疑案中有案。
涉案的男女嫌犯昨日先后到警局自首,两人皆否认两名受害者李小姐和陈小姐的指控,男嫌犯更声称有受害者亏空公款的文件证据。
不过,男嫌犯事后向警方宣称,他没有把文件一同带来警局,但警方已根据男嫌犯的说法到指定地点领取该文件,以确认他所说的证据是否属实。
冼都警区主任姆鲁沙米助理总监指出,女嫌犯(28岁)先于昨午5时许到警局自首,她否认涉案及拍摄受害者裸照﹔稍后自首的男嫌犯(34岁)则表明,没有禁锢及殴打受害者。
他说,2名受害者录供时,曾指出当时有被逼签署“还钱协议”,警方怀疑这张协议就是男嫌犯声称所持有的证据,但一切仍待核实。
询及男嫌犯在面子书上传的“自辩”视频中,宣称有闭路电视证明自己清白一事,姆鲁沙米回应指案发的宿舍单位并没有闭路电视。
他指出,警方接获受害者投报后,于本月9日就到位于甲洞地区的案发单位搜查,发现已人去楼空,没有所谓的闭路电视,唯一有闭路电视的只是升降机内。
2名女受害者声称非法网座赌博业者夫妇为了“填数”,诬赖她们与另一名女职员偷钱,甚至还把她们囚禁在宿舍。
此案于本月8日凌晨3时至晚上9时许,在位于甲洞地区的宿舍发生,期间不但她们被人利用电击棒和蚊油罐伤害,其中一人更被纠众打伤和性侵犯。
其中1名女职员被屈打成招,答应还钱后获释;2名受害者被囚禁长达18小时后,假意妥协才获释。